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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羽的手下有哪些名将有懂易经的吗这是一个高人给的批语,帮忙解解,谢谢八字算命中哪些种杀必须要熟记的项羽手下五虎将:龙且、英布、季布、钟离昧、虞子期。
1,龙且,秦末名将。生卒年不详,项羽同乡自幼与项羽一同长大的龙且,在项家极早,早在项梁时期就是大司马,擅使长大刀,有万夫不挡之勇,一向为项羽倚重与项羽情同手足,当时项羽的阵营中,龙且是除项羽本人外的第一号悍将。
秦末楚汉争霸时期,跟随西楚霸王项羽出生入死,在项羽闻韩信已举河北,破齐、赵,而想要击楚,派龙且帅二十万众往击之。韩信与龙且大战,兵败,龙且虽有万夫不当之勇无奈已无力回天,被汉骑将灌婴所杀,楚军大败。项王闻龙且战死颇为伤心。
2,英布,生年不详,秦末汉初名将。六县人,因受秦律被黥,又称黥布。后被带到骊山当役徒,修筑秦始皇陵墓,出逃率一干豪强流氓头目逃到其它地方成为盗贼。陈胜、吴广农民起义爆发后,英布投靠了番君吴芮,并做了他的女婿。集聚数千人,举起了反秦大旗。
时局动荡当此之时项梁已经平定了会稽、江东等地,队伍不断扩大,英布也就带着自己的兄弟投奔了项梁。很快英布的英勇善战就得到了项梁的赏识,在项梁拥立了楚怀王后就封英布为当阳君。后项梁战死英布就入项羽麾下了,与项羽并肩作战屡立战功,最后打败了秦军。
后来,项羽领导的楚军和刘邦领导的汉军相遇,两位翘楚都想夺取天下,无奈英布暗中叛楚归汉,归汉后也是他打败了项羽,在汉朝安邦后有人上书告其造反,汉皇帝便派人在一间民宅里杀死了英布。
3,季布,生卒年不详,楚地人,曾效力于西楚霸王项羽,楚汉两军交战时,曾经多次让刘邦困窘不堪。年轻时候的季布为人十分仗义,好打抱不平,且极其信守承诺。所以当时的人“宁要季布一诺,不要千两黄金”。
项羽灭亡以后,季布躲藏在濮阳一个姓周的人家,刘邦赏识他的为人出千金悬赏捉拿季布,周姓人家不敢私藏罪犯只好将季布卖给朱家为“朱家钳奴”,后夏侯婴发现季布藏匿于朱家,在向刘邦说明收服季布的好处之后,刘邦也就赦免了季布,任命他做了郎中,从此为汉朝江山奔走效命,据《史记》:“数年以官卒,鲁以百金祠”,得以善终。
4,钟离眛,项羽麾下一员武艺超群的上将,与刘邦麾下干将韩信交情不错,后楚汉争霸多次率队迎击汉军并力挫军力,项王败后,钟离眛投奔韩信,却被汉王所忌,逮捕和斩杀钟离眛就是西汉王朝建立之初一件重要的政治事件,《史记·秦楚之际月表》记载了刘邦斩杀钟离眛的时间是汉五年九月。
5,虞子期,是明朝甄伟《西汉通俗演义》的虚构人物,是虞姬的堂弟,西楚项羽军中之人,曾帮助项羽的叔父项梁起义反秦,结局是追随项羽战死到最后。
楼主.这个我也不是太了解.
不过我对古文这类懂的还是蛮多的.
这位给你算的人说的话,
前面4句全是有关年龄的.
丁卯童六九进红,十三月上逢利中。
聪明三退功名少,八十才华志迎空。
这4句是年龄从小到大的.
丁卯童到八十才华志迎空.
然后后面几句是有关天象的.
东方紫气大于功,南方生气三星逢。
西方仙气原运财,北方灵气等东风。
中央官气倒生龙,一生五气莫放松。
东南西北中.
大概的意思是说.你的一生是忙碌的.
不要放松自己的生活.
我也只能说出这么多.望楼主采纳.谢谢
主要需要熟悉的有以下几种。
神煞,古有百二十名,其说穿凿支离,造化恐不如是。除羊刃、空亡、劫煞、灾煞、大煞、元辰、勾绞、咸池、破碎、罗网、冲击、天空悬针、平头倒戈等煞命中切要者,已备论于前矣,兹以诸星家考验有理,复备叙于左。
自缢煞。此煞取五行反系处,如戌人巳,巳人戌,辰人亥,亥人辰,寅人未,未人寅,卯人申,申人卯,午人丑,丑人午,子人酉,酉人子是也。大忌相克,天元是墓,更有天中、官符、大耗者,定凶。
水溺煞。此煞取丙子、癸未、癸丑上带咸池、金刃、羊刃。盖丙子纳音水,又子为水旺之地,未为井宿之居,丑为三河之分,更纳音克身,决不可免。古歌云:“动煞克身名颠坠,金神羊刃防同位。要知自缢最凶神,戌巳辰亥并寅未。子酉一例为凶煞,卯申丑未依前是。大忌空亡兼墓鬼,官符大耗仍须避。丙子癸未并癸丑,咸池金煞羊刃畏。五行若更来克身,一死悬梁一溺水。”
挂剑煞。此煞取巳酉丑申四柱纯全者是,或重带巳酉丑亦是,更犯官符、元辰、白虎、金神等类,五行刑克本命者,主凶暴杀人,或反为人所杀。诗曰:“巳酉丑申金气全,从革局多名挂剑。元亡金虎并克身,纵不杀人身岂免。”
天火煞。此煞取寅午戌全而天干有丙丁五位中全不见水者是,有水则非。若年运至火气生旺处,当防火灾。诗曰:“寅午戌全号天火,不见丙丁犹自可;五位都无一水神,生旺临年灾厄火。”余命寅午戌全,月干有癸行戊午运,戊癸化火,甲戌年、甲戌月遂遭火灾。
天屠煞。此煞除子日午时,午日子时外,自余丑曰日亥时,亥日丑时,寅日戌时,戌日寅时,卯日酉时,酉日卯时,辰日申时,申日辰时,巳日未时,未日巳时,依次逐两位数之。君子犯者,主异疾,肠风脚气;小人折损肢体。重犯者,主徒配。
天刑煞。此煞取子丑人乙时,寅人庚时,卯辰人辛时,巳人壬时,午未人癸时,甲人丙时,酉戌人丁时,亥人戊时,取时刑克本命。犯者遭刑有疾。
雷霆煞。正七二八子寅方,三九四十辰午当;五十一申六二戌,必主雷轰虎咬亡。又云:“正七下加子,二八在寅方,三九居辰上,四十午位伤,五十一申位,六十二戌方。”正月起,子顺行六阳位。此煞人命遇之,如逢禄,贵;吉星临压,则吉,好行阴骘,为法官掌雷霆行符敕水之人,或成佛作祖之辈。如遇羊刃、的煞、飞廉等会,命限必凶,主堕于天真雷伤、虎啖、天谴、瘟疾或溺水、囹圄死。
吞陷煞。猪犬羊逢虎必伤,猴蛇相会树头亡。犬逢鸡子遭徒配,兔赶蛇歌走远乡。鼠见犬来须恶互,马牛遇虎定相戕。兔猴逢犬难回避,龙来龙上水中殃。凡人若值临时日,三合为灾仔细详。《原注:以年支为主》
官符煞。取太岁前五辰,是日时遇之。平生多官灾,更并羊刃,乃刑徒之命。若官符落天中,多邪诞不实,名妄语煞。
病符煞。取太岁后一辰,是犯者多疾病。行年遇之,亦然。
死符煞。取病符对冲,是月时日犯之,无贵神解救,凶恶短折。
丧吊煞。一名横关煞。取命前二辰为丧门,命后二辰为吊客,其或太岁凶煞并临大小运限,必主祸。古诗云:“五官六死十二病,三丧十一吊来临。”可见此十二宫一太岁歌,不惟命犯不吉,流年尤凶。若月有羊刃来佐,凶煞临时,则横关也。古歌云:“横关恶煞少人知,月禄凶神又及时;纵有吉星重叠至,不遭刑戮也顷危。”
宅墓煞。命前五辰为灾,命后五辰为墓,怕宅墓受岁劫等煞来破本命之灾。主呻吟。
日刑煞。以本生日上数甲子,本日干住。阳干顺数,阴干逆数。若在命宫,主极刑;三合,主徒配;对宫,主外死。
流血煞。以本生月起,子顺数至本年住。若在命宫、三合、对宫、主痈疽,庶人徒配,妇人产厄。
剑锋煞。甲子旬剑辰锋戌,甲午旬剑戌锋辰,甲寅旬剑午锋申,甲申旬剑子锋寅,甲辰旬剑申锋午,甲戌旬剑寅锋子。随在各宫断,如第五宫露,损子;第四宫露,损田宅。
戟锋煞。正月起甲,二月乙,三月戊,四月丙,五月丁,六月己,七月庚,八月辛,九月戊,十月壬,十一月癸,十二月巳,逐月旺干加临,日时带两重者,凶;更与悬针相见,主决配伤残。
浮沉煞。从戌上起,子逆行至本生年位,却从年宫数,看在何宫。只在财帛宫,名串钱,主富蓄。余皆凶。甲乙己庚壬人犯之,稍轻;丙丁戊辛癸人犯之,重。在寅午申未年中,此煞多主水厄。仍各随宫分论灾,如在田宅,则主破祖。余宫类推。
破煞。此煞,卯与午,丑与辰,子与酉,未与戌,皆相破。惟寅申巳亥原破,却三合,故不取,犯者主少年灾滞,财产耗散,兼有折伤之灾。
返本煞。五行无贵气,下克上为返。歌曰:“五行死绝并来时,有格如闲福不随;更忌日时克年主,定无官贵切须知。”如甲子金命得戊午日,又胎月日时多带寅巳,犯者定主孤立,或富或贵,一旺便克,伤父母尊长。
阴阳煞。女属阴而喜阳,命得戊午旺火为正阳。男属阳而喜阴,命得丙子旺水为正阴。是阴阳和畅,故男得丙子,平生多得美妇人;女得戊午,平生多逢美男子。日上遇之,男得美妻,女得美夫。大忌元辰、咸池同宫,不论男女,皆淫。如男得戊午,多妇人相爱;女得丙子,多男子挑诱。更看有无贵贱消息。
淫欲妨害煞。《壶中子》云“老醉秦楼十二,直缘重犯八专;少亡楚甸八千,应是叠逢九丑。”盖言八专为淫欲之煞,九丑为妨害之辰。八专乃甲寅、乙卯、己未、丁未、庚申、辛酉、戊戌、癸丑是也。日上有不正之妻,时上有不正之子。女人犯者,不择亲疏;犯多者尤紧。九丑乃壬子、壬午、戊子、戊午、己酉、己卯、乙卯、辛酉、辛卯是也。妇人犯者,主产厄;男犯,多丑不令终。
孤鸾寡鹊煞。古歌曰:“木火逢蛇大不祥,金猪何必强猖狂;土猴木虎夫何在,时对孤鸾舞一场。”乃乙巳、丁巳、辛亥、戊申、甲寅,又丙午、戊午、壬子等日。男克妻,女克夫。
阴阳差错煞。乃丙子、丁丑、戊寅、辛卯、壬辰、癸巳、丙午、丁未、戊申、辛酉、壬戌、癸亥十二日也。女子逢之,公姑寡合,妯娌不足,夫家冷退;男子逢之,主退外家,亦与妻家是非寡合。其煞不论男女,月日时两重或三重犯之,极重;只日家犯之,尤重,主不得外家力,纵有妻财,亦成虚花,久后仍与妻家为仇,不相往来。
临官遇劫名桃花煞。主好酒色。
返吟遇枭名短寿煞。主伤妻子。
桃花红艳煞。亥卯未在子,巳酉丑在午,寅午戌在卯,申子辰在酉,为桃花煞。甲乙逢午、丙寅、丁未、戊子、己辰、庚戌、辛酉、壬巳、癸申,为红艳煞,女命最忌之。
以上诸煞,凡言克身,谓凶煞,下纳音,克生年。太岁纳音临身,谓凶煞一带太岁纳音于本位也。太岁纳音为身,若身被克被临于死、败、绝位,便遭不测之灾;若但在身有气处被克,灾重,被临则轻。惟太岁纳音克煞则吉。如人命已入贵格,紧要处带煞,有福神助之,则名为权柄;无福神助之,又煞气乘旺,递互往还,或刑克本主,下贱恶死。又云,一切福神所居之位,则欲生旺,生旺则荣贵;一切煞神所居之位,则欲死绝,死绝则善终。又云,凡福神欲令得旺气,忌有败之者;凡凶神欲令得衰气,忌有助之者。又云,相冲相破,三合六合,命中有之,即求五行相得何如。或祸中生福,福中生祸。如死绝复生,空亡受破,相克相成,则祸中生福,反此,则福中生祸。《命书》云:“道途贱吏,岂无驿马攀鞍;市井博徒,亦有三奇夹贵。”子平云:“君子格中,也犯七煞阳刃;小人命内,亦有正印官星。”由是观之,吉凶神煞,不可拘定;轻重较量,要在通变。大抵凶煞所居,于神不宜带真鬼;克伤本身,虽见官星,尚变为鬼,况是真鬼。其为灾祸,明矣!